中国海关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焚化城市垃圾所产生的灰、渣

出口退税率
0%
增值税率
13%
计量单位
千克
监管条件
9:禁止进口商品
检验检疫
暂无数据
特殊商品标识
1
最惠国税率
4%
消费税率
0%

申报要素

  1. 品牌类型 必填
  2. 出口享惠情况 必填
  3. 用途 必填
  4. 加工方法(破碎、磨碎、磁选、重力分离、浮选、筛选)
  5. 形状 必填
  6. 成分含量 必填
  7. 来源 必填
  8. GTIN
  9. CAS
  10. 其他
CIQ 细分
  • 2621100000999 焚化城市垃圾所产生的灰、渣
中国进口税率参考

以下不是出口目的国进口税率,须结合原产地、日期与协定条件核实。

协定税率

东盟
0%
智利
0%
巴基斯坦
0%
新西兰
0%
秘鲁
0%
哥斯达黎加
0%
瑞士
0%
冰岛
0%
澳大利亚
0%
韩国
暂无数据
格鲁吉亚
0%
毛里求斯
0%
马尔代夫
0%
柬埔寨
0%
尼加拉瓜
0%
厄瓜多尔
0%
塞尔维亚
0%
香港
0%
澳门
0%
亚太
暂无数据

RCEP 税率

澳大利亚
3.5%
文莱
3.5%
柬埔寨
3.5%
韩国
暂无数据
老挝
3.5%
马来西亚
3.5%
新西兰
3.6%
新加坡
3.5%
泰国
3.5%
越南
3.5%
日本
暂无数据
印度尼西亚
3.5%
菲律宾
3.5%
缅甸
3.5%

结果仅供参考,须结合材质、用途及海关规则核实,不替代正式归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