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

出口退税率
13%
增值税率
13%
计量单位
千克
监管条件
A:入境货物通关单
检验检疫
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特殊商品标识
暂无数据
最惠国税率
15%
消费税率
0%

申报要素

  1. 品牌类型 必填
  2. 出口享惠情况 必填
  3. 成分 必填
  4. 用途 必填
  5. 酒精含量 必填
  6.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必填
  7. 型号 必填
  8. 包装规格 必填
  9. GTIN
  10. CAS
  11. 其他
CIQ 细分
  • 3302109001101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乌梅町)
  • 3302109001102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枣子酊)
  • 3302109001103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中国肉桂)
  • 3302109001104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中国肉桂皮酊(提取物))
  • 3302109001301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危险化学品,用作食品添加剂)
  • 3302109001302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其他化工品,用作食品添加剂)
  • 3302109001303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无检疫要求的食品添加剂)
  • 3302109001304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含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按容量计酒精浓度>0.5%)(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食品添加剂)
中国进口税率参考

以下不是出口目的国进口税率,须结合原产地、日期与协定条件核实。

协定税率

东盟
0%
智利
0%
巴基斯坦
0%
新西兰
0%
秘鲁
0%
哥斯达黎加
0%
瑞士
0%
冰岛
0%
澳大利亚
0%
韩国
0%
格鲁吉亚
0%
毛里求斯
0%
马尔代夫
0%
柬埔寨
0%
尼加拉瓜
12%
厄瓜多尔
12.8%
塞尔维亚
暂无数据
香港
0%
澳门
0%
亚太
暂无数据

RCEP 税率

澳大利亚
0%
文莱
0%
柬埔寨
0%
韩国
7.5%
老挝
0%
马来西亚
0%
新西兰
0%
新加坡
0%
泰国
0%
越南
0%
日本
8.2%
印度尼西亚
0%
菲律宾
0%
缅甸
0%

结果仅供参考,须结合材质、用途及海关规则核实,不替代正式归类意见。